6月26日至27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柱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情况的调研报告、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核桃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山市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保山市和顺古镇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接受个别省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决定、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的实施办法及人事任免事项;补选了保山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资料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正平、李永伦、李余明、段兆锦、莫逸尘,秘书长李维增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张云怡,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董梅)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6月27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保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云娥的提请:
免去杨保永的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根据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玉奇的提请:
免去田心田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审:李赛航
美编:范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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